庭审警贼勾结 首批3被告认罪(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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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6:30 重庆时报 | |||||||||
本报特派记者 马金辉 摄 本组图片均由本报特派记者 马金辉 摄 本报贵阳专电(特派记者 宜嘉)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成都火车站派出所“警偷勾结案”,昨日上午在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当日上庭的有李东升、宋宁、崔少峰,3名被告当庭承认部分罪行。重庆、西昌、成都、贵阳等地铁路系统 三被告被秘密押进法庭 昨日早上7点多钟,从全国各地赶至贵州的20多家的媒体记者纷纷聚集贵阳铁路运输法院门前,准备一睹“过堂”受审的三名警察的“形象”。经了解,这三名警察分别是李东升、宋宁、崔少峰。 但是直到上午9点钟开庭,30多位在法院门前等候的记者和众多想参加旁听的市民都没有看到嫌疑人的影子。据法院门前摆早餐点的老板和法院的工作人员讲,嫌疑人早上6点多钟,就被押送到法院等候审判。当记者问及9点钟开庭,为什么6点多钟就将嫌疑人押送法院,知情人士讲是为了躲避媒体记者才出此“下策”。另有知情人士称犯罪嫌疑人是早上7点40分左右被押送到法院的,但当时在场的记者都表示没有看到。 警察携警犬来回执行警戒 从8日下午4点30分左右,贵阳铁路运输法院门前的小山巷实行交通管制后,当夜记者3次到达该地,发现一辆警用面包车始终停在巷子口,两名警察在现场执勤。 昨日早上7点,记者再次来到铁路运输法院门前,看见15名全副武装的警察手拿对讲机,在警戒线周围来回走动。在开庭前的几小时里,一位身着白色三级警监服装的男子到现场察看,并不时有警察向他敬礼。 上午8点15分左右,一只体格健壮、吐着长舌的警犬被带到法庭门前来回走动执行警戒任务,4名荷枪实弹的警察不停地在法院门口四处巡视,严禁未佩带“旁听证”人员进入。 早早前来执勤的一位警察告诉记者,为了赶来执勤,好多人都没有吃早饭,只有在法院门前的小吃摊“吃了碗面”。 重庆等地42名检察官旁听 上午8点27分,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及其下属的重庆、西昌、成都、贵阳检察院的42名检察官胸前带着贵阳铁路运输法院下发的旁听证,一个个表情严肃地进入该院。据记者了解,检察官刘利是成都铁路运输分院公诉处副处长,他将与检察官夏英作为公诉人出庭。另外,贵州省人大和政协的部分人员也参加了旁听。 据了解,该案在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审查终结后,指定由成都铁路运输分院贵阳检察院提起公诉。初步计划在法院审结徇私枉法的民警后,涉案小偷将交由成都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公诉,依法接受审判。 记者被请进阅览室看杂志 前往采访此次庭审的包括人民日报贵州记者站、人民公安报、法制日报等17家媒体。然而,一直到案件开庭,包括法制日报社记者在内的30多位记者,仍被拒之门外。 上午9点10分左右,焦急的记者们来到贵阳铁路法院3楼,欲进入该院的监控室观看庭审过程,结果遭到多位法警的阻拦。当时一位警号为520685的警察满身酒气,记者提出法警酒后执行公务的问题,该警察听见记者的质问后随即转身离去。 到场的媒体记者纷纷要求找来该警察去做酒精测试,但在场的法警均置之不理。随后记者向该法院政治处主任陈立民反映了这一情况。 后来,法院政治处主任陈立民在一一查看记者的证件后称,审判庭的地方很小,不能容纳太多的人,希望记者谅解。并称他被授权,向记者讲,这是一起异地审理的大案要案,等案子有结果了,一定会告诉各家媒体。 随后,记者被请进该院的阅览室看了一个半小时的杂志。在此期间,成都铁路局宣传部一位叫田小川的来到阅览室称:“等案子有结果了,一定会告诉各家媒体”。 而后,记者从可靠渠道了解到,前面所谓的给媒体留了5个席位,昨日除了新华社贵州分社的一名记者进入了庭审现场外,其他媒体记者都没有进入现场。 被控罪由受贿变徇私枉法 在昨日庭审中,3名犯罪嫌疑人被控犯有徇私枉法罪。但据李东升的辩护律师,成都多元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军的助手徐小中透露,检察院最初准备以受贿罪、盗窃罪公诉11名嫌疑人,但不知何故,最后只以徇私枉法罪进行公诉。据知情人士讲,如果以盗窃罪、受贿罪公诉,11名被告将会“被判得很重。” 律师认为更适合滥用职权罪 据杨军介绍,双方的辩论焦点主要集中在被告人徇私枉法罪名是否成立上。在法庭上,检方陈述了前述的指控后,提出了对李东升、宋宁等的徇私枉法罪名的指控,并认为被告人的行为社会危害性显著,应依法予以严惩。 但当日三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都提出了徇私枉法罪名不成立的辩护意见,并且在认定情节严重上也没有法律依据,因为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 杨军表示,他也认为宋宁等人的社会危害性确实存在,他也非常痛恨这种现象,但作为律师,他更应该依据法律和事实为代理人作无罪和有罪从轻辩护。但他个人认为,被告等的行为更符合滥用职权罪的情形。 据他介绍,滥用职权罪一般判刑在3年以下,严重的判刑是3年到7年;而徇私枉法罪一般判刑是5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判处5年到10年,情节特别严重的则要判10年以上。 三名被告都身着便服出庭 庭审从昨日上午9点起至中午12点,中午休庭2小时,下午又从两点起一直至接近晚上8点才审理完毕,但并未当庭宣判。 参加旁听的人士后来告诉记者,李东升、宋宁、崔少峰三人各聘有一名律师。庭审中三被告均着便服出庭,其中李东升、崔少峰二人均身着深色外套,精神较好。而宋宁由于患病的缘故,头上戴一顶蓝色帽子,此外还戴着口罩,气色看上去较差。 整个庭审气氛虽然算不上凝重,但非常严肃,旁听席上几乎听不到一点声响。三人的态度也较为配合,对于提问都进行了有条理的回答,并未有明显的紧张、急躁等表现。 “有些罪行他们当庭就承认了。”据记者一位“内线”介绍,检查机关是以徇私枉法罪名起诉被告人,涉及这些被告的起诉书大概有3000到4000字左右,主要指控了被告的4项犯罪行为,三被告当庭就承认了部分罪行,但对一些指控他们表示不服。今日,第二批共4名被告将上庭受审。 成铁公安处长已被革职 成都火车站派出所“警偷勾结案”案发生后,成铁警方对涉案派出所所长、副所长、教导员等领导均一律撤职,调到各科室或者其他派出所当普通民警,前任成铁公安处处长也受到处罚,被撤职。据《天府早报》 5名涉案小偷已被捕 备受关注的成铁公安处成都车站派出所“警偷勾结案”中11名涉案民警在贵阳开审的同时,“警偷勾结案”的涉案小偷也正在侦查中。记者昨日获悉,成铁运输检察院已将包括“宜宾帮”盗窃团伙头目在内的5小偷批准逮捕。几名嫌疑人承认有向警察缴纳“班费”、“烤火费”,以寻求保护的犯罪行为。成铁运输检察院有关人士称,该案社会影响极大,检察机关将加大力度依法办理,绝不让犯罪分子成漏网之鱼。据《成都商报》 指控罪行触目惊心 杨军律师介绍,在法庭上,检方的指控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指控一:2003年4月到7月,警员宋宁、彭勇、崔少峰放宜宾贼进入候车厅行窃,彭勇负责与宜宾贼联系,每放进一名贼收取200元,夜班收取100元。而他们分钱的地点多次都在报警点、候车厅等场所。由彭勇把钱分给宋宁等人。其中宋宁承认分获8000元。 指控二:2004年6月、7月,宋宁警组轮换到火车站候车厅,警长宋宁、崔少峰放宜宾贼进入候车厅行窃,每放进一名收取400元,其中100元给李东升,另外他们还与贼达成“协议”,行窃金额达到1000元以上,要收取贼40%的烤火费。其中有专人与宜宾贼联系。 指控三:2004年12月到2005年1月,队长李东升、警长宋宁、警员崔少峰等,放宜宾贼进入候车厅行窃,每放一人进入收取400元,另外还要收取返点费,其中由宜宾贼办了一张银行卡给宋宁,宋宁将银行卡交给崔少峰保管、取钱。宜宾贼共在该卡上存入50600元,宋宁供认获得其中14000到15000元。据《成都商报》 相关专题:成都部分警察勾结小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