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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用工制度呼唤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6:50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问题:三天培训成矿工

  “放下锄头下矿井,3天培训成矿工”。大量没有经过系统培训的农民工进入煤矿,下到矿井从事采掘业,成为事故发生的严重隐患。

  很多煤矿在招农民工后,不对他们进行系统培训,有些工人第一天下矿就出事死亡。

近年,一些国有大矿也开始雇用没有经过系统培训的包工队进行井下工程。在阜新矿务局,采掘一线近半数已变为农民工和临时工,许多矿工仅培训3天就匆匆下井了,而过去阜矿的全民合同工下井前的培训期是3个月。

  现实:煤炭行业“人才饥渴”

  我国煤炭行业人才紧缺,尤其是一线采掘工严重不足。

  有专家认为,大批农民工进入煤炭行业的主要原因是,煤炭行业长期效益差,工资待遇低,专业人才宁可改行也不愿在煤炭行业工作。有的国有大矿十年没有分配来一个采掘行业的本科生,人才缺乏导致矿工准入门槛大大降低。

  由于小煤矿机制活、工资高,国有大矿新招一批工人培训半个月后,还没成为熟练工就流向周围的小煤矿。大平煤矿平均每年一线矿工流动率在30%~40%,郑煤集团的裴沟矿流动率在20%左右,超化矿新招一批矿工能留下一半就已经相当不错了。

  矿主:自曝用工内幕

  “包工头赚大头,矿工拿小钱,有时包工头甚至会克扣矿工的死亡赔偿金。”山西省一位村办煤矿矿主向记者讲述了一些煤矿的用工内幕。

  这位姓李的矿主对记者说,许多小煤矿矿主用工一般只和包工头联系,矿主只管办理各种证件、疏通各种关系、应付上级检查及煤的销售。许多矿主根本不懂煤炭,他从来不下矿,只聘用一名矿长下井管理,矿工的权益根本得不到保护。

  由于矿工的流动性较大,矿工根本享受不到各类社会、工伤保险。从2004年起,山西省虽然出台了煤矿死亡一人赔偿20万元的政策,但在一些煤矿,如果发生死亡几个人的事故,没有引起上级各部门及外界的注意,包工头就可以在死者家属不知道的情况下处理遗体,然后向死者家属通报,至于家属能领到多少赔偿金,一手由包工头包办。

  专家:改革煤矿用工制度

  一些基层煤炭专家认为,应从统一用工标准、加强基础人才培养、加强技能培训、规范用工管理等几个方面改革煤矿用工制度。

  山西省临汾市发改委主任张家祯认为,国家应严格制定煤炭行业用工准入标准,取消煤矿用工包工制。出台政策保证煤炭工人队伍的稳定性,如强制煤矿投入,改善一线工人的居住条件。

  山西省煤管局总工李成义认为,要提高工人在养老、医疗等福利方面的待遇。

  山西省已经把用工规范管理纳入煤矿复产验收范围,实行一票否决。要提高煤矿整体人员素质,必须加强基础人才培养。煤炭管理部门将改革煤矿职工招聘办法,变招工为招生。

  山西省还针对全省煤矿行业制定特殊招生办法,在各煤矿类院校恢复和设置煤炭井下专业,并对教学单位制定特殊的优惠政策。 (据新华社电)责任编辑:陈要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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