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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按摩”招牌不能随意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6:50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苑海震)10月9日,省卫生厅和省中医管理局联合下文,要求开设以提供推拿、按摩等疗法为主的中医医疗机构,须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向中医管理部门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省中医管理局有关人士介绍说,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在疾病诊断的基础上,按照中医理论和诊疗规范等实施中医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方法,属于医疗活动,以后必须在医

疗机构内进行,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医疗机构开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动,应当由在本机构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实施,不得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此类活动。非医疗机构开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动,在机构名称、经营项目名称和项目介绍中不得使用“中医”、“医疗”、“治疗”及疾病名称等医疗专门术语,不得宣传治疗作用。开设以提供推拿、按摩等疗法为主的中医医疗机构,须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向中医管理部门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②7责任编辑:陈要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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