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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严禁携犬进入公共场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6:50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据新华社重庆10月9日电 从9日起,重庆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犬主不服从纠正和处罚,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视其情节轻重,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陈要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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