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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变卖血?”救病人医生献血受罚追踪(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7:07 新华网
  不久前,,一时引来广泛关注。当医院被云南省卫生部门严惩之后,事态再次出现新的变化:当事医生卢新华觉得自己遭受了“不白之冤”,因为她为病人紧急输血的义举最终被云南省卫生厅定义为“有偿献血”,换言之,她在“卖血”。
“无偿献血变卖血?”救病人医生献血受罚追踪(图)
闯过生死关的阮怀莲,身体里流着医生卢新华的血液。

  卢新华觉得很受伤。现在,四处澄清和申诉成为卢新华生活的全部。“我实在想不通,怎么紧急无偿献血就成了卖血?!我是一个共产党员,我恪守医生的职业道德。为了区区140块钱卖血,值吗?”

  今年6月8日,昆明市东川区外贸局职工家属阮怀莲在东川区人民医院进行剖腹产术后出现大出血症状,一时生命垂危,最终妇产科主治医生卢新华站了出来,紧急为阮怀莲义务献血200毫升,使阮怀莲转危为安。

  卢新华的医德感动了患者全家,也感动了全体医务人员,但就在医院准备对卢进行表彰之际,接到群众举报的云南省卫生厅法监处经过调查认定:东川区人民医院没有采供血许可证,为患者进行采供血的行为属于非法采供血;法监处随即处以医院6万元罚款。据卫生厅调查,2004年12月至2005年6月,东川区第一人民医院共向19名健康献血者采血6200多毫升,为7名急性大出血危及生命的患者进行应急供血,其中有2例并没有上报东川区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8月30日,云南省卫生厅的官方网站上公开发布了处罚通知,但其中却有这样的表述“东川区人民医院妇产科卢新华为患者阮怀莲鲜血200毫升,在调查取证期间卢新华才把140元的献血费退还医院,属于有偿献血。”在首次接受记者采访时,卫生厅法监处处长谢馨莹也对此有过明确表述:卢新华这200毫升救命血并非无偿捐献,而是每100毫升收取70元,卖给了病人。这也是医院前几次非法采供血的“惯例”。

  卢新华被这样的官方定性深深刺伤了。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作为一个有着10年党龄的主治医生,她在献血当天连晚饭都没顾上吃,“作为一个医生,我会为了140元钱卖掉200毫升血?当时医院确实要给140元营养费,但在献血前后我就表示不要这笔钱,更不需要医院的任何奖励。”

  事情也颇具戏剧性。记者调查发现,是输血科主任替卢新华把140元“营养费”从财务领出,随后在卫生厅介入调查时才又退回了财务室,并在《献血付款通知单》上做了特别说明。“只能说中间有误会,但绝不能硬把我和有偿献血扯到一起!而且,在为整个事件定性过程中,卫生厅有关人员根本没有找过我本人调查核实过,根本没有找我了解献血的前前后后,在这样的情况下就给我定了性,我冤啊!”

  东川区人民医院院长谭忠能明确告诉记者,“卢新华医生是无偿献血,而且这还是医院建院以来的第一次。”东川区卫生局局长谢志刚也明确表态,卢医生的行为属于无偿献血。

  云南省卫生厅法监处处长谢馨莹说,法监处一直对卢新华的献血行为表示肯定,也颇为钦佩,且处罚从来没有针对卢新华个人,而是针对医院;但处罚通知中的表述是以那张代领的〈献血付款通知单〉为根据的――在这样的证据之下,卫生厅只能认定是“有偿”。

  目前,卢新华医生及其家人承受着来自社会各方的巨大压力,有亲戚朋友开始用有色眼镜打量她,她已经从最初令人钦佩的献血医生变成了一个“卖血医生”;儿子上学时也会因为同学的质疑、询问抬不起头。现在她四处奔走,就想给自己讨一个说法,“至少卫生厅这样的定性是不严谨的,这种说法实在让我不堪重负……我仍然觉得,在紧急挽救病人的危机关口,我的做法尽管合理不合法,但我仍然为此感到骄傲。可是,现在我觉得自己被深深伤害了,我觉得太委屈,我已经不知道今后如何继续我的医务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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