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内财物被盗谁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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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8:02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一女顾客在商场购物时腰包被偷走,当她迅速找到商场保卫科要求看监控录像时,对方告知她只有珠宝首饰柜台上方才安装了监视器。为此,顾客质疑商场安全保障有疏漏并要求赔偿,商场表示他没有任何责任。 10月5日下午,秦弦和吕芳结伴来到五一广场附近某商场购物。在一楼鞋柜,秦弦看中了一双鞋就试穿起来,她坐在沙发上,吕芳坐在她旁边,她的腰包就放在两人之间。就在秦 10月8日上午11时,两人来到商场。售后服务部一李姓工作人员表示,这事与他们无关,要她们去找保卫科。秦弦拨打了保卫经理严向明的手机。严在电话里明确表示:这事到此为止,商场不会管,也没有任何责任。 商场到底有没有责任?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立法精神,商场的经营者对消费者负有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顾客在商场被偷,商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应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分析确定。若商场未尽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否则,赔偿责任应当由侵权人——小偷承担,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寻求法律帮助。 实习生 贺黎黎 记者 陈 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