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煤矿矿主自曝用工内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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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8:16 沈阳晚报 |
新华社太原10月9日电(记者吕晓宇、冯雷、梁鹏)“包工头赚大头,矿工拿小钱,有时包工头甚至会克扣矿工的死亡赔偿金。”山西省一位村办煤矿矿主向记者讲述了一些煤矿的用工内幕。 这位姓李的矿主在晋北一个县承包着一座煤矿。他对记者说,许多小煤矿矿主用工一般只和包工头联系,矿主只管办理各种证件、疏通各种关系、应付上级检查及煤的销售。许 多矿主根本不懂煤炭,他从来不下矿,只聘用一名矿长下井管理。他举例,以9万吨的煤矿为例,包工头带工人来到煤矿后,要向矿方交10多万元的押金,以防止发生矿工伤亡事故后包工头逃跑。如煤矿能正常生产,矿主按煤质不同、价格的不同每吨煤给包工头抽取一定费用,矿工的井下分工和工资全由包工头分配,矿上的电费、火工品费用也由包工头在这笔费用中支出,矿工发生伤残、死亡后,善后事宜全由包工头处理,矿主从不和矿工打交道。 在这种用工方式下,矿工的权益根本得不到保护。由于矿工的流动性较大,矿工根本享受不到各类社会、工伤保险。从2004年起,山西省虽然出台了煤矿死亡一人赔偿20万元的政策,但在一些煤矿,如果发生死亡几个人的事故,没有引起上级各部门及外界的注意,包工头就可以在死者家属不知道的情况下处理遗体,然后向死者家属通报,至于家属能领到多少赔偿金,一手由包工头包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