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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生态危机期待法律突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8:18 法制日报

  本网讯记者 郄建荣 我国生态环境形势十分严峻。日前,国家环保总局生态司司长万本太这样评价我国面临的生态形势。他认为,要缓解这一严峻形势,必须在法律上寻求突破,要在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制订方面有所突破。

  万本太说,当前,我国环境形势还相当严峻,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其突出表现为水生态失衡及土壤污染严重。我国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仅为2200立方米,

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4。很多河流开发利用率超过国家警界线,生态用水被大量挤占,导致江河断流、湖泊萎缩、滩涂消失、湿地干涸,水源涵养和调节能力下降;我国化肥年使用量超过4000多万吨,每年农药使用量达120多万吨,化肥和农药的实际利用率都在40%左右,其余大部分进入水体,残留在土壤和农产品中。不同程度受农药污染的农田面积达1.36亿亩。

  如何解决我国生态环境面临的这一严峻形势,万本太说,必须强化生态保护工作的对策措施,而这其中最根本的是要在生态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制订方面有所突破。

  他透露,在立法方面,环保总局正在起草、制订自然保护区法、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条例,已拟定了生物安全法,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调研工作。万本太说,环保总局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村环境保护、资源开发、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旅游生态环境保护、遗传资源和外来物种的法规、规章。

  (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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