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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三村民聚众狂殴法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8:58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吴问银左兴东)枞阳县人民法院几名法官下乡敦促一村民执行判决,劝说无效进行强制拘传时,遭遇三名当地村民野蛮阻止。三人挥拳殴打法官,并用铁锤砸断警车内护栏,将带手铐的被执行人强行放走,这一举动引来周围不明真相的村民聚集围困,并破坏了警车。10月9日,因涉嫌妨害公务,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分别判处殴打法官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一年和八个月。

  2005年2月6日下午16时许,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江愈进、胡其志等一行九人分乘两辆警车到该县官埠桥镇继光村陈庄村民组,敦促被执行人汪光明履行一项民事判决。经说服教育无效后,按照法定程序,执行人员遂对其拘传。在强制拘传过程中,当地村民汪光东、汪光青、汪中闻讯赶到执行现场,强行予以阻止。汪光东伙同被铐在警车上的汪光明殴打驾驶员盛英发;被告人汪光青帮助汪光明用铁锤砸断警车内栏杆,使被执行人汪光明携铐脱逃;被告人汪中挥拳击了执行法官尹冬状、胡其志、江愈进;此时,当地其他不明真相的群众聚集过来,将几名法官围困并损坏了执行车辆。后在枞阳法院和枞阳县公安局的干警解救下,晚上22时许执行人员及车辆才得以离开现常

  这起暴力抗法事件,影响极其恶劣,当地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枞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将本案交由桐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今年6月,桐城市人民检察院以三被告人涉嫌妨害公务为由,向桐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与此同时,枞阳县人民法院及执行人员江愈进、盛英发、胡其志等人共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三被告人汪光东、汪光青、汪中赔偿因其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其中车辆损失9150元,人身伤害损失4454.80元,合计13604.80元。该案在审理中,桐城市人民法院办案法官两次赴枞阳就地审理,分别对被告人汪光东、汪光青、汪中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一年和八个月。对民事赔偿部分,经法院调解,三被告人的家属已自愿全部代为赔偿并当即履行,三被告人亦当庭表示无意见。宣判后,汪光东不服,向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期间,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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