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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买女网友“一夜”遭拒后施强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9:22 桂龙新闻网

  身为某企业集团股东的蒋安明网上聊天认识了桂林在校女大学生严某,初次见面,蒋某即提出给5000元与严某发生关系,遭到严某拒绝,蒋某竟用小车将严某拉至郊外欲行不轨。近日,灵川县检察机关以涉嫌强奸未遂罪对蒋安明批准逮捕。

  今年8月,蒋安明网上聊天认识了在桂林某高校读书的大学生严某,心里即生歹意。8月7日晚,蒋约严某到灵川县城“自由人酒吧”饮酒。不知是计的严某答应了,蒋即开
小车到桂林接严某至灵川。两人饮酒聊天至凌晨。蒋吹嘘自己是某公司经理,在灵川县和兴安县都开办有企业。但严某认为蒋素质粗浅,不愿意继续与其交往,要求蒋开车送自己回学校。蒋提出在灵川宾馆开房住宿,如果严某同意,他可以给5000元。严某对此更加反感,打算自己找车回桂林。

  蒋安明见此计不行,答应开车送严某回学校。严某上车后,蒋却驾车往灵田乡方向的山路行使。严某发现方向不对,要求蒋返回桂林。蒋再次提出给严某5000元与她发生性关系,严某不从,蒋便把车停在路边,将严拖下车至公路边草地上,欲强行与严发生性关系,严某拼命进行反抗,将蒋的右肩膀咬伤。此时,恰巧附近村民蒋跃华路过,蒋跃华将严某带离现场,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法治快报选稿:黄珊作者:吕建华 崔戊息 康艳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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