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纪委出台规定 实名举报优先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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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9:26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田霜月)署实名举报将会得到优先办理。昨日记者获悉,深圳市纪委制定的《市纪委处理群众署实名举报暂行办法》已于本月正式施行。办法规定,对属于纪检机关管辖范围的署实名举报,受理部门应在收到举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受理情况告知举报人。 据了解,办法共分6章25条,明确规定了纪检机关处理群众署实名举报的原则、受理范围及要求、办理程序及时限、反馈结果和保护与奖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