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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十万人才被"租赁" 广州、上海共促立法推动行业发展(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9:35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 谢少媛 通讯员汪宏飞郑颖妃)日前,由广州、上海两地人事局主办的人才派遣(又称人才租赁)政策研讨会在上海召开,来自上海、广州、西安、沈阳、杭州、青岛等城市的100多名代表就人才派遣的迅猛发展、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会上,众专家学者纷纷呼吁尽快出台相关的法规,规范人才派遣业的发展。

  广州人才租赁机构达80家

  据了解,广州、上海等地通过人才派遣方式就业的人数达数十万,西安、沈阳等地也纷纷兴起人才派遣就业,但由于法律法规空白,目前该行业存在经营混乱、劳动纠纷责任难以分清等问题。

  南方人才市场党委书记盛南方表示,仅在该市场办理的人才租赁人员就达2万多人,用工单位包括银行、电信、外企等企事业单位,职位包括了后勤部门职位和专业技术管理岗位。

  据悉,目前广州通过人事部门批准从事人才派遣的机构有80家左右,其他劳动部门办理的更不在少数,通过租赁方式就业的人数有数十万;上海近年来采取“租赁”方式用工的人数已经超过20万人,公安、文职职位采取人才租赁方式的达到1200多人。有关人士表示,随着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的相继开幕,将会有更多的临时性岗位需要通过租赁方式招募工作人员。
数十万人才被"租赁"广州、上海共促立法推动行业发展(图)

  法规空白导致派遣员工权益受损

  在人才派遣中,存在着派遣机构、派遣员工、要派机构三方面的复杂关系。对此,劳动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李天国指出,由于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三者的责、权利没有相应规定,导致派遣员工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在要派单位里,受派员工往往处境尴尬,实质上属于“二等公民”,存在着同工不同酬、不能加入要派单位工会组织等问题。

  海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杨鹏飞则认为,在我国目前的劳动力市场,由于法律关系不清,管理责任不明,一些机构浑水摸鱼,导致派遣业的经营比较混乱,有的机构一间小门面房加一张桌子就办起了人才派遣,出了问题就溜之大吉;有些机构对客户单位支付给受派员工的劳动报酬克扣严重,有些机构不履行缴纳社会保险义务,在建筑工地、矿山等一些地方和部门,甚至出现新的包身工现象。

  10万元准入门槛太低应立法改

  南方人才市场党委书记盛南方建议,现行的人才派遣机构准入门槛一般为10万元,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市场的混乱,因此有必要立法进一步提高人才机构的准入门槛。

  此外,与会专家还建议在立法中,要对人才派遣的目的定位、派遣机构的资格、派遣机构与雇主责任、工种范围、派遣期限、雇员权利保障、优惠政策等等方面进行规范。国家人事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克良透露,目前有关部门正准备推动人才市场立法方面的工作,这势必大大促进人才派遣业的发展。

  什么是人才派遣?

  人才派遣也叫人才租赁,是指用人单位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选聘急需的某种专业人才,并通过这些机构为所聘人才发放薪酬及代办养老保险、档案等业务的一种“人才共享”的用人模式,其主要特征是用人不“养”人,企业与被租赁(派遣)人才不存在直属关系。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人才派遣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蓬勃发展,美国通过人才派遣机构受雇于临时机构的人数在最近10年中增加了240%。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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