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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房子该归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9:37 武汉晚报

  姐姐出钱购买了弟媳单位的解困房

  这套房子该归谁

  本报讯(见习记者刘晓宁通讯员江山)姐姐出钱,购买了弟媳单位的解困房,居住了近10年,并要求确认房屋归自己所有。记者昨日获悉,江汉区法院驳回了姐姐的诉讼请求

,将解困房还给了弟媳。

  姐姐张巧珍(化名)称:因她不在武汉工作,回家探亲居住不便,因此在1993年委托弟弟在汉购买了一套房屋,并交纳了各种费用近4万元,1996年弟弟将房屋的所有权证和使用权证交给她,她也一直居住其中。但弟弟却以种种理由拖延不肯协助过户,因此请法院判决房子归自己所有。

  弟弟张立珍(化名)则称姐姐在说谎。他说1996年,妻子单位安排购买解困房,他们向姐姐借款买房,又无力还款,所以将两证交给姐姐,并将房屋借给她居祝

  法院认为:诉争房屋是国家为解决武汉市城镇居民住房困难开发的房屋,包含了单位对职工的住房福利,张巧珍并无资格购买。并且房屋的产权证已经办理在张立珍妻子名下,故作出上述判决。

  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江华峰指出,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规定:解困房必须专房专用,保证出售或出租给居住特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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