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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眼镜不能轻信“立等可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10:12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刘金方 许莲 通讯员王先刚邹玉慧)近期,张店质监分局对眼镜制配单位进行了重点计量监督检查,共检查眼镜制配单位18家,结果发现眼镜行业计量状况喜忧参半,制配水平参差不齐,尤其是一些眼镜店为招揽顾客,往往打出“立等可取”的招牌,与科学配镜相悖。

  通过检查发现,眼镜制配单位现有的计量器具平均受检率在90%以上;但受经营规模等

条件限制,不同程度地存在进出货物计量检测验收制度不够完善;未能配备与销售、经营业务相适应的验光、瞳距、顶焦度、透过率、厚度等计量检测设备;相关记录不全;眼镜制配人员专业知识参差不齐等情况,尤其是一些眼镜店为招揽顾客,往往打出“立等可取”的招牌。

  据业内人士透露,一些眼镜店之所以敢打出“立等可取”的招牌,并不是因为其各种度数的镜片应有尽有,而是为了追求“速度”,常常准备一些度数相近的备片充当镜片原料。如顾客需要配400度的近视镜,店主往往会采用375度或425度的相似镜片代替。如此配制的镜片,一些眼科医生认为,不仅不能起到矫正视力的作用,甚至会更加严重地影响视力。因为制配眼镜实际上是眼科医疗的延伸,配眼镜要因人而异。在配镜之前,首先要了解视力减退的原因。这些原因包括疾病引起的视力下降和屈光不正引起的视力下降。在配眼镜时,一定要找专业的验光师验光、配镜。尤其是儿童,在配镜前还要进行40至50分钟的“散瞳”。如果用眼过度的,还要经过休息后才能配镜。在正常情况下,儿童的配镜时间以两天为宜,决不能轻信“立等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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