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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确保优惠政策真正惠及困难群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10:25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苏佳中 记者 肖姗)为进一步完善涉及社会困难群体收费优惠政策体系,促进各项收费优惠措施的落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昨天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相关部门全面梳理现有收费优惠政策,确保优惠政策真正惠及困难群体。

  全面梳理13个收费优惠政策文件

  据统计,目前全省各类涉及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农民跨地区进城务工人员等方面的收费优惠政策约有13个主要文件,其中有涉及14个单位和部门的60个收费优惠项目,同时各地政府还根据本地情况开出了不少符合本地的优惠政策,即日起,有关部门将对所有涉及收费的优惠政策进行一次全面梳理。通知要求各地价格和财政部门,按照列出的13个主要文件和优惠项目,对辖区内的有关收费及优惠政策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新梳理后向社会公布。同时,凡省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优惠政策规定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更加优惠的收费减免政策。记者了解到,为保证收费优惠政策的有效实施,梳理后所有的收费优惠政策将全部在相关部门公示,建立相关制度,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民工集中地可设立民工门诊

  “小病挺,大病扛”,是城市困难群体中的一句“流行语”,为了缓解这部分人群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各级价格、财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医疗救助的具体办法,配合卫生部门建立惠民医院、慈善医疗机构等医疗救助机构,在有条件的地区和民工集中地,设立民工门诊等,方便民工就医。记者了解到,我省将从今年下半年起用1至2年时间,在部分县(市、区)开展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尽量帮助城市贫困居民解决最基本的医疗服务问题。其中,南京的玄武、白下、秦淮、建邺、鼓楼、下关、溧水等7区县名列其中。(编辑 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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