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湖南青年企业家“鲲鹏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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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15:37 红网 |
关于开展第四届湖南青年企业家“鲲鹏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团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业联合会、青年企业家协会,省直团工委: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广大青年企业经营管理者积 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实践,锐意改革,勇于创新,为促进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其中,一大批优秀青年企业家脱颖而出,成为推动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了进一步优化青年企业家的发展环境,促进青年企业家及其企业顺利发展,推进我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湖南电视台、湖南省工商业联合会、湖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四届湖南青年企业家“鲲鹏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宗旨 通过评选表彰在我省现代化建设中取得突出业绩和做出较大贡献的青年企业家,树立当代湖南青年企业家的良好形象,展示青年企业家追求卓越、无私奉献的青春风采,进一步营造有利于青年企业家成长的良好环境,激励更多青年企业家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为推动我省企业改革与发展,为湖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05年9月至2005年11月 三、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活动由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郑茂清同志任顾问,由团省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湖南电视台、省工商联、省青企协等七家单位共同举办。由主办单位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第四届湖南青年企业家“鲲鹏奖”评选活动组委会(名单附后),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团省委青工部),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实施。 由组委会成员及有关企业管理专家、学者、业界知名人士组成第四届湖南青年企业家“鲲鹏奖”评审委员会。 四、评选条件 第四届湖南青年企业家“鲲鹏奖”共评定20个,被推荐对象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截止到2005年10月1日,年龄为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湖南省内的各类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必须是企业法人代表); 2、连续担任同一企业主要负责人三年以上或连续担任几个企业正职满三年,所在企业资产规模在三千万元以上; 3、企业经济效益显著。近三年来的年销售收入、年人均纳税额、年缴纳税款总额、自有资产创税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均居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企业具有较强的发展后劲; 4、热爱祖国,热爱湖南,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富于创新的精神; 5、遵纪守法,勤劳致富,诚实经营,依法纳税,企业和经营者都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信誉度,在省内有较大的影响; 6、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自觉履行社会义务,热心公益事业,积极保护生态环境,注重安全生产和节能降耗。 五、评选方式 1、推荐人选(2005年9月上旬—2005年10月20日)。各市(州)收到评选文件后,应由各市(州)团委牵头,参照省活动组委会的组织形式,成立当地活动组委会,并按照组委会给各地分配的推荐名额(见附件2)的要求,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被推荐人必须认真填写《第四届湖南青年企业家“鲲鹏奖”候选人推荐表》,并由当地国税局、地税局、工商联、团委审查盖章。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同时要为被推荐人撰写300字的事迹简介和30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材料,要求抓住重点,突出特色,统一使用第三人称。上述材料均由各市(州)团委于2005年10月20日前报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逾期将视为不报,不予受理。 2、初审考察(2005年10月20日——2005年11月5日)。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被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选活动主办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被推荐对象分组进行直接考察。考察主要采取座谈、听取相关部门意见、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等形式。最后将推荐材料与考察材料一并提交组委会,由组委会确定正式候选人。上述候选人在初审考察阶段如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省活动组委会可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不再接受该市(州)补报新的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如不足20名,此奖项终止评选;正式候选人如不足40名,将由活动组委会在市(州)之间调剂,或指派相关主办单位直接推荐新的候选人参与评眩 3、公示投票(2005年11月5日—2005年11月15日)。通过新闻媒体将正式候选人及事迹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同时在主流网站启动公众投票程序。 4、终审评定(2005年11月20日前)。召开评审会议,向评审委员会成员通报社会公示和网上投票情况,在充分酝酿、商讨的基础上,由评委对第四届湖南青年企业家“鲲鹏奖”的40名正式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列前20名的候选人,荣获第四届湖南青年企业家“鲲鹏奖”。 5、表彰授奖。活动组委会将于12月中旬在湖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上对第四届湖南青年企业家“鲲鹏奖”获得者进行表彰授奖。届时,将邀请省领导出席并亲自颁奖,并通过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对其进行宣传推介。 六、几点要求 1、开展第四届湖南青年企业家“鲲鹏奖”评选活动是服务企业发展、服务青年成才、服务我省改革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是对近三年来我省青年企业家艰苦创业、锐意进取的时代精神的集中反映。各地、各部门应本着高度负责、严肃认真的态度开展评选工作。特别是在推荐过程中,一定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准确评价、确保质量。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谎报业绩或隐瞒问题的,组委会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被推荐人的评选资格,涉及到推荐单位问题的,将追究单位责任。推荐评选过程中,一律不得接受参评对象各种名义的资助。 2、各地、各部门在确定被推荐人选时,要重点考虑活跃在改革开放第一线,对推动我拾三化”进程有突出贡献、有较高思想觉悟和鲜明时代特征的青年企业家。 3、推荐表上报一式两份,个人事迹简介和事迹材料按统一格式要求(见附件5)提供,均上报一式15份。被推荐人应一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2寸近期彩色标准相三张,其中两张粘贴于推荐表上;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所在企业工商登记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2004年年报审计报告书各一份; (3)企业评价指标表一份(见附件4); (4)事迹材料涉及到的荣誉证书复印件或照片。 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地址:长沙市湘雅路上麻园岭289号,团省委青工部;邮政编码:410008;联系人:蓝珺、王柱湘;联系电话:0731-4473959、4496900;传真:0731-4473959;E-mail:qgbtsw@sohu.com或wzxtsw@163.com。 共青团湖南省委办公室 2005年8月31日 附:第四届湖南青年企业家“鲲鹏奖”评选活动组委会名单 顾问郑茂清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主任吴奇修共青团湖南省委书记 副主任严华共青团湖南省委副书记 胡效国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钟世明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李发美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副社长、副总编辑 王维湖南电视台副台长 史雪华省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 委员陈竞共青团湖南省委青工部部长、省青企协副会长 阳光省国家税务局教育处副处长 莫曲波省地方税务局征管处副处长 奉清清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政法室执行主任 杨壮湖南电视台新闻中心编辑部主任 黄莺省工商业联合会宣教处副处长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陈竞(兼) 点击此处下载>>>“鲲鹏奖”评选活动推荐表 (稿源:红网) (编辑:张广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