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严格规范信息技术教育培训和考试认证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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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22:34 红网 |
红网长沙10月10日讯(记者 刘怡斌 通讯员 杨兰娟)记者今天从湖南省信息产业厅获悉,去年信息产业部公布废止有关信息化培训工作方面的文件后,湖南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一手抓清理整顿,一手抓培育规范,切实加强信息技术水平考试组织和管理,信息技术教育培训和考试认证步入健康规范发展轨道。 近年来,信息化和信息产业迅猛发展,催生信息技术教育培训和考试认证蓬勃兴起 。由于受利益驱动,一些不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机构纷纷组织信息化方面的教育培训和考试认证。有些考试认证在宣传时冠以“国家考试”、“政府认证”、“信息产业部门主管”等名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和政府主管部门声誉。为此,信息产业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废止《关于同意组织开展国家信息化工程师认证考试的批复》(国信办函〔2001〕32号)、《关于同意启动国家信息化安全教育认证项目的函》(国信办函〔2002〕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CEAC国家信息化培训认证管理办公室建设认真开展好国家信息化计算机教育认证的通知》(国信办函〔2002〕56号)等一批文件,并对废止文件涉及事项后续工作提出了处理意见,要求取消“国家”二字,也不再以“信息产业部门主管”名义开展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认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由国家部委根据《行政许可法》要求依法设立,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是培训和考试收费标准须经物价主管部门审批,不以赢利为目的;三是坚持考试与培训分离的原则,考试机构不得组织相关培训,以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范考试行为,严肃考试纪律;四是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料存入考生本人档案。那些没有国家部委政策规定、收费偏高、考试与培训不分、考试纪律不严、考试合格者资料不存入本人档案的肯定不是国家考试认证。 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考试作为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级考试认证,已纳入全国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工程和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持证人员继续教育计划,由国家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统一颁发证书,考试列属国家机要绝密等级管理。信息产业部废止一批信息化方面的考试认证后,要求切实加强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考试组织和管理,推动建立全国信息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据了解,今年下半年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考试将于12月3日至4日举行。10月24日—11月8日,全省90个报名站接受考生报名。 (稿源:红网) (作者:刘怡斌) (编辑:阿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