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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完善老年人“法援”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0:20 人民网-华南新闻

  本报广州10月10日讯 九九重阳节,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确定的老人节。广东省司法厅负责人表示,自1997年至今年上半年,广东有8300多名老年人受到了法律援助,但广东有800多万老年人,老年人的维权还是任务艰巨。

  随着人口结构的老龄化,在各种经济关系、社会关系日趋复杂化、多元化,广东老年人遭遇的社会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此外,老年人分辨能力相对较差,往往成为社会上不法分

子行骗的目标。针对老年人在家庭、赡养、婚姻、财产、继承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受侵害案件增多的现状,广东省司法厅正在积极整合各种法律资源,依托律师所、公证处、法律援助机构、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形成了一个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法律服务的体系。

  据悉,广东司法部门有关人士今后将担任各地老龄工作机构、涉老福利机构的法律顾问,协助设立老年人服务网点,发挥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载体作用;开展遗嘱、遗赠抚养协议、赡养、再婚老人的婚前财产、遗产继承、老年公益事业财产、老年人企业股份合法收入、出国定居等各类公证业务;代理各类民事和经济案件,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养老金、请求损害赔偿等。

  (黄日飞 刘洪群)

  《华南新闻》 (2005年10月11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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