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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处经济适用房平均售价公布:每平米3353.6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1:53 青岛新闻网

  早报讯昨天,市物价局核准并公布了振华苑西流庄小区等四处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格,平均售价为3353.6元每平方米。据了解,这四处经济适用房面积共15.5万余平方米。

  振华苑西流庄小区

  振华苑西流庄小区可供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为59632.34平方米,物价部门

核定的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3429元。阁楼售价不得超过每平方米900元,地下室售价不得超过每平方米700元。

  兴华苑小区

  兴华苑小区可供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12803.02平方米,销售基准价格调整为每建筑平方米2893元。

  双城小区

  双城小区可供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为27513.87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核定为每建筑平方米3264元,阁楼售价不得超过每平方米800元,地下室售价不得超过每平方米600元。

  虎山花苑二、三期

  虎山花苑在二、三期工程中均有经济适用房,二期工程可供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为7178.31平方米,三期工程可供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面积为48088.11平方米。二期无集中供热设施,每建筑平方米的核定售价为3526元,三期有集中供热设施,每建筑平方米售价3656元。阁楼售价不得超过每平方米800元,地下室售价不得超过每平方米600元。

  根据物价部门的批准,各小区开发商可以根据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按楼层、朝向、质量和楼幢位置等因素,在不高于15%的幅度内,确定每套住房的销售价格,但平均售价不能高于物价部门的核定价格。(记者臧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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