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小区居民用电有了“保护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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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2:4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通讯员沈伟民 栾开宁记者许尽义)昨天,记者从江苏省电力公司获悉,全国第一个规范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行为的标准——江苏省《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经该省建设厅、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审定通过,并作为江苏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正式在全省发布施行。自此,大量新建居民住宅区存在的供配电设施配置水平过低、导致电力可靠供应难以保证的问题可望得到解决。 据悉,此次在江苏施行的《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是结合江苏实际编制而成,“标准”对居住区的供配电总体规划确定、供电方案审核、设计、施工安装、竣工验收等环节均做了具体规定,并明确要求在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中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采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维护方便、操作简单、节能环保的设备。“标准”特别明确了居民住宅用电的基本配置容量,分建筑面积120及以下、120至150和150平方米以上三个档次,分别为8、12和16千瓦,还收录了4套居住区供电典型设计方案。 《江南时报》 (2005年10月11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