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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太湖流域化工污染企业停止审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2:43 人民网-江南时报

  记者从苏州市环保局获悉,苏州环保部门将从9月下旬至明年2月底前,全面开展对苏州太湖流域化工行业污染整治工作,通过提高准入门槛、关闭一批企业和提高排放标准等措施来加强对化工行业的管理。

  据了解,从9月下旬开始,一些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有污染项目,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和恶臭气体的项目,废水排放达不到要求的项目,不在开发区或工业集中小区

内的项目将不予审批、核准、备案;一批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违法生产企业将依法关闭,包括《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后在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的化工、医药、染料企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恶、臭问题经限期治理仍得不到解决的企业,和连续两年平均年生产时间不足三个月且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等。同时及时制定化工行业地方标准,促进化工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清洁生产等措施,提高污染防治水平,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王娟

  《江南时报》 (2005年10月11日 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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