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元私了一桩强奸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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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2:45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通讯员赵晖 记者殷文静)江苏省灌南籍男子秦红星向警方报案被人敲诈,然而经警方侦查,秦红星竟是一名强奸犯。10月9日,秦红星被该省张家港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8月10日凌晨1时许,秦红星将女青年景某带到一体育锻炼场地,将景某推倒在地,采用暴力手段对景某实施强奸。次日景某欲向警方报案,被其朋友劝住,在景某朋友调停下, 秦红星向景某支付1000元私了。付钱后,秦红星越想越心痛,当日下午14时许,秦红星向警方报案,称其被景某等人敲诈。秦红星自以为得计,却不料现了原形。《江南时报》 (2005年10月11日 第十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