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贼勾结”案3涉案警察认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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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2:4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成都火车站派出所“警偷勾结案”,9日上午开始在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审理。 9日站在被告席上的三名被告人,分别是原成都铁路公安处成都车站派出所警务队队长李东升、成都铁路公安处成都车站派出所警务队警长宋宁、成都铁路公安处成都车站派出所警务队警员崔少峰。 据透露,检察机关以徇私枉法罪名起诉被告人,涉及这些被告的起诉书有3000到4000字。律师杨军、梁克和刘焰分别出庭为被告宋宁、李东升、崔少峰辩护。据杨军出庭后透露,三名被告对指控的基本犯罪行为和事实都承认,他们也认罪,并在庭上表示万分后悔。 但控、辩双方接下来却在庭上进行了激烈交火。控方《起诉书》认为:“被告人李东升、宋宁、崔少峰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对明知是盗窃犯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刑事责任。”据透露,争论的焦点是三被告的“徇私枉法罪”罪名是否成立。“我们三位辩护人的意见非常统一,都认为三被告的‘徇私枉法罪’罪名不能成立,‘滥用职权罪’更为贴切。”杨军还称,控、辩双方争论的另一重大焦点是“情节严重”之说,“我们认为,‘情节严重’一无法律依据、二无相关的司法解释,因此不存在‘情节严重’之说。” 审理从9日上午9时开始直到晚8时才结束,中午休庭1小时30分钟,总审理时间长达9个半小时。鉴于案情复杂而重大,法庭将择日宣判。 《江南时报》 (2005年10月11日 第十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