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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收购有了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6:46 大众网-大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0日电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过程中,管理层要取得改制企业绝对控股权的,国有产权转让应进入国有资产管理机构选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并在公开转让信息时对有关事项进行详尽披露。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通知》强调,管理层不得参与资产转让方案制订以及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底价确定等重大事

项;不得以各种名义低价出售、无偿转让量化国有资产;管理层应当与其他拟受让方平等竞买,不得向改制企业及主体国有企业借款,不得以这些企业的资产为管理层融资提供保证、抵押、质押、贴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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