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 “阳光作业”提高参与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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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7:23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纳雍县在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中,成立由群众推荐代表组成的村级扶贫中心组参与项目资金的管理,有效促进了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该县在贫困村先从村干中选出一人任组长,再由群众推荐6至10名党员干部、妇女代表、科技带头人等村民担任成员组成扶贫中心组,负责本村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制定,扶贫项目的申报、实施、监督和后续管理,协助金融部门发放和清收小额到户扶贫贷款等 。由于充分发扬民主,体现民意,激发了贫困群众的积极性。寨乐乡鹿山村在使用深圳援助的50万元“双改”(改水、改路)扶贫项目资金时,村扶贫中心组事前召开了村民会议,公示了项目的资金来源、项目规模等情况,使项目实施真正实现“阳光作业”,同时成立了相应的项目实施小组。由于整个项目群众都了如指掌,积极性空前高涨,每天自愿投工投劳的达到100余人次,很快修通了9.5公里村级公路,全村400多户1500余人全部饮上清洁水。 据介绍,到去年全县实施整村推进的村已达57个,贫困农户年人均纯收入由实施前的836元增至1086元,2643户12536人基本脱贫。 作者:敬振伦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