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督查组来湘督查干部煤矿撤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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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7:24 红网-湖南日报 |
本报10月10日讯(通讯员 金旭华 记者夏似飞)由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和安监总局联合派出的督查组今天抵湘,开始对我省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情况进行督查。 中央督查组将在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抽查部分重点产煤地区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情况。为方便群众 举报,督查组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举报电话:0731-2688999;举报信箱:湖南省纪委执法监察室(邮编410011)。督查组在湖南开展工作期间,将有专人全天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群众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