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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代表的意见咋和民意相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7:42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听证会民意代表代表民意,天经地义。但事实未必尽然。在9月份的郑州市热力调价听证会上,23名民意代表有22人支持涨价,仅有一人表示反对;而据记者随机采访,几乎所有被采访市民均对涨价持反对意见。

  这种听证会上充斥让人起疑的“民意代表”的事情好像越来越多了:某次重要的铁路价格听证会,铁路消费大省的河南居然连一名民意代表都没有;去年,北京六个景点门票要大

幅涨价,新华网上网民发帖达1000余条,95%是反对的,可参加听证会的21名“代表”大多居然支持涨价。

  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有人说是调价申请人和民意代表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有人认为是群众的参与度不高,等等。似乎都有道理。但我认为,作为《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所明确指定的听证会的组织者“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此问题应负主要责任。

  近来郑州市听证会的代表报名数和遴选方式就颇能说明这问题:去年水价调整听证会报名37人;今年6月举行的公交票价调整听证会报名30多人;供暖听证会报名32人。而据悉,正式民意代表多是在这些人中摇号遴选的!如此挑选范围,如何保证《听证办法》所强调的“代表应具有一定的广泛性、代表性”?如何选出高素质的代表,有效承担“向申请人提出质询,对制定价格的可行性、必要性以及定价方案提出意见”的责任?

  如何把国家的听证办法所要求的组织程序细化、可操作化,是摆在有关部门面前的一个大课题。为了保证所选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是否可以和统计部门合作,把所涉及的各个层次消费群体量化,根据其百分比精确确定各消费群体的代表名额?是否应该加大相关经济、技术、法律方面专家代表的选拔力度,使真正有责任感和公益精神的专家多多介入听证,打破申请人的信息垄断和单边高压?是否应该把遴选高素质民意代表作为一个工作重点,组织民意代表对所涉及问题进行调研,倾听群众意见,提高听证的效率和质量。如此,能出现民意代表不代表民意的情况吗?

  而所有这些的前提,是有关部门真正把听证会作为政府价格决策“民主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来看待。如果仅仅把听证会当作一道摆设,那这一切都无从谈起。听证会就必然会陷入丧失公信力、群众不愿参与、更加丧失公信力的恶性循环。①1

  刘哲责任编辑:陈要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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