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楼不该如此“短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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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7:42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案头有份9月23日的《人民日报》和9月20日的《中国教育报》,前者刊登消息说,新乡市和平路南段,一栋办公楼仅使用4年,就被拆除了,据说是为了建光彩大市场;后者刊登文章说,南阳市政府要搞城市改造重点工程,下命令将造价千万元、刚使用一年的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校拆除。 作为花费巨大的“不动产”,一座大楼按说其使用寿命最少在几十年以上。现在可好 ,一座大楼使用了4年,一座才使用1年,就变成一堆瓦砾,不能不让人扼腕叹息!建大楼不是得经过很多程序吗?不是需要到许多职能部门审查、批示、盖章、拨款吗?那么拆楼是不是也应当有一套同样科学缜密的程序呢?为何好好的大楼,竟这么“短命”呢?依笔者之见,大概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城市建设缺乏科学长远的规划;二是暴露出相应监督约束机制的不足。要不然,某些拍板者何以像小孩子玩积木一样,想建就建、想扒就扒呢?如此朝令夕改,劳民伤财,这“学费”交得也太大方了。 建楼也好,拆楼也好,反正都不需要拍板者买单。作为拍板者说拆就拆的底气大概正在于此。只有规划者、审批者、建楼者和拆楼者都真正负起责任来,才能避免“拍脑瓜”工程,才能根除这种建了扒、扒了建的怪现象。①5宋新勇责任编辑:陈要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