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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改限”,改难管也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7:45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2006年的春节,郑州市民可能会伴随爆竹声庆贺新年。《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让不少人露出了笑脸,也有不少人表示忧虑。

  《条例》修改着实不易

  在昨日的常委会表决中,“禁改限”的《条例》有9票反对,5票弃权,虽然最终通过

,但这种“不同意”的声音之多是以前常委会表决中所罕见的。

  《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1994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开始效果非常明显,但近几年,春节时鞭炮声不绝于耳。

  今年7月,郑州市政府法制局通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支持限放的占34.2%,支持完全开禁的占50.9%。综合各方面的意见,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了修改“禁放条例”的工作。

  “每次审议讨论,都存在‘主禁’和‘主放’两种对立的声音。”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主任司久贵说,反对“禁改限”的人员主要是出于安全的顾虑。直到10月9日审议草案时,仍有人明确反对“禁改限”。

  “‘禁改限’既是尊重民意,也是维护法律的尊严。”一位人大代表说,与其让“禁放条例”成为虚设,倒不如适应形势及时修订。

  小区乱放鞭炮如何控制

  居民住宅区如何放鞭炮是郑州市民较关心的话题。

  修改后的《条例》明确规定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同时指出,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在本居住区内划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地点;也可以组织居民制定居民公约或业主公约,约定本居住区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春节能放鞭炮当然好,可在居民生活区放炮太危险,现在家家都用天然气,万一出点问题就不得了,所以一定要有人管。”旁听公民宋春仙说。

  二七区苗圃花园社区主任史新林说:“如果春节放开,管理上有一定难度。社区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划定燃放区域,居民不听怎么办?社区不但人手少,也没有执法权呀。”

  鞭炮专营会否抬高价格

  修改后的《条例》指出,郑州市供销合作社确定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负责本市市区烟花爆竹的批发经营,负责统一组织货源、统一供货。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的批发经营业务。

  市民李先生说,“专营”能够保证鞭炮质量,但会不会抬高价格?

  记者昨晚致电郑州市供销社副主任常建青时,他正在和同事们连夜研究下一步工作方案。常建青说,因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刚刚通过《条例》,经销鞭炮的具体方案还没有制订出来,但他认为,鞭炮经营原则应当既安全又便民,应该不会形成暴利。

  《条例》能否顺利落实

  新《条例》规定了相关的管理部门和执法标准,仍有人质疑,实际操作中,是否会出现管理空白或难以控制的现象?

  司久贵提出建议:新《条例》通过后,喜欢放鞭炮的市民要增强自律意识,尽量不要影响他人生活,不赞同放鞭炮的市民也要宽容一点,有关部门更要加强管理。

  “燃放鞭炮可以考验市民素质。”郑州市人大代表、郑州六合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刚说,尤其在公共生活区,如何不“犯规”显得尤为重要。本报记者惠婷责任编辑:陈要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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