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部门开始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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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7:45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本报讯(记者柯杨)10月10日,郑州市正式启动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这是促进全市残疾人就业的一件喜事。”郑州市残联理事长杨惠春说。 据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均有义务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职工总数的1.5%计算,不足此数量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保障金。 对于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除限期补交外,地税部门将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不限期缴纳的将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责任编辑:陈要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