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用“负团费”拉客 一旅行社被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7:54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10月10日讯(记者李灏实习生王婧)昨日上午,海口工商局琼山分局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了一个涉嫌以严重低于成本价拉客(即负团费)的旅行社,这是“十一”黄金周过后,海口工商查处的第一个负团费拉客的旅行社。

  海南假日观光假期旅行社所带的团来海南三日游,要去10多个旅游景点,每位游客只收了240元团费,共4080元。而旅行社要付车费和运费2700元,付给导游300元,加上各旅游

景点的门票及吃住的费用远远超过了团费,属于典型的负团费拉客行为。违反了省及国家旅游条例的相关规定。

  作者:李灏 王婧

  (来源:南国都市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