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负团费”拉客 一旅行社被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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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7:54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本报海口10月10日讯(记者李灏实习生王婧)昨日上午,海口工商局琼山分局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了一个涉嫌以严重低于成本价拉客(即负团费)的旅行社,这是“十一”黄金周过后,海口工商查处的第一个负团费拉客的旅行社。 海南假日观光假期旅行社所带的团来海南三日游,要去10多个旅游景点,每位游客只收了240元团费,共4080元。而旅行社要付车费和运费2700元,付给导游300元,加上各旅游 景点的门票及吃住的费用远远超过了团费,属于典型的负团费拉客行为。违反了省及国家旅游条例的相关规定。作者:李灏 王婧 (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