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偷勾结靠“烤火费”(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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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8:33 沈阳今报 | ||
放贼盗窃警察分赃款 2003年5月至2005年1月,被告人李东升、宋宁、崔少峰共同或者分别与周华、彭勇、周仲平、吉彬、张勇、曾坚、邓兵(另案处理)等人共谋,在成都火车站候车厅值勤期间,明知赖俊成、王平、欧建、吕林富等人系盗窃犯罪人员,多次将赖俊成、王平、欧建、吕林富等人放入火车站候车厅盗窃旅客财物不查处,并以“班费”、“烤火费”名义收取盗窃犯罪人员现金,共计人民币86300余元。所得赃款由参与作案的警察私分,其中被告人李东升分得人民币24000余元。 他们在报警点分黑钱 2003年4月7日,时任警长的周华所在警组,轮换到成都火车北站候车厅执勤。除警长周华外,该警组还有警员宋宁、、彭勇、崔少峰(只待了三四个班就调走)。他们放宜宾帮盗贼进候车厅,每放进一贼白班收200元、夜班收100元;彭勇负责与宜宾帮贼单线联系、确认钱的数额,之后以现金形式向周华交保护费。宋宁自己供认:分得8000元。 令人震惊的是,该警组分黑钱的地点就在报警点或在候车厅公安值班室。 警察为盗贼通风报信 2004年6月、7月,升任警长的宋宁,带着自己的警组轮换到候车厅执勤。宋宁与警员周仲平、崔少峰,放宜宾贼进来扒窃作案,后被队长李东升发现。宋便叫李到候车厅公安值班室,告诉后者放贼进来之事,并说每放一贼进来收400元,其中100元给李;另如遇有旅客报称被盗现金1000元以上的案件,加收盗贼40%的“烤火费”。宋负责与宜宾贼赖成俊联系。 若有上级检查组突然来检查,宋就用小灵通与赖联系,通风报信。宋分得4000-5000元。 警察向警察索要赃款 2000年11月份左右,被告人接正锦明知所辖的王春、张保观、朱斌警组放盗窃犯罪人员进入火车站候车厅盗窃旅客财物不查处,并收取盗窃犯罪人员的现金,对此放纵不管,还分别向王春、张保观、朱斌三个警组索要现金共计7000元。据《贵州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