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贩卖假烟牟暴利 血本全无受制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9:19 宁夏日报

  本报讯犯罪嫌疑人张某2002年、2003年曾先后在银川销售伪劣产品被有关部门处罚,但其并未以此为戒汲取教训,而是铤而走险重操旧业——贩卖假烟。10月10日,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批准逮捕张某。

  2005年5月,犯罪嫌疑人张某从福建老家流窜到银川市,与其同伙重操贩卖假烟勾当,从福建省的地下窝点将假冒香烟廉价购入运抵银川以牟取暴利。张某负责接收与销售,从中

牟取暴利。8月3日,他们将假冒香烟伪装成“化妆品”、“汽车配件”运抵银川,张某等人将其销售给个体商贩,从中非法获利几千元后挥霍。此后,张某及同伙再次购入价值39万余元非法生产的“中华”、“555”、“芙蓉王”、“龙泉”、“乒坛”等20多个品牌香烟,藏匿于银川市兴庆区粮油批发市场附近的出租库房内伺机销售。

  9月3日12时许,张某将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准备销售给个体商贩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执法人员当场搜出伪劣烟草制品10538条,价值396483元。(剡文鑫张忠民)新闻来源:新消息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