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老太太用电热水器触电身亡 家属向厂家索赔2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9:22 桂龙新闻网

  家住南宁市建政南路的60岁的田老太太在新房装修完毕交付使用的第一天,在使用电热水器洗澡时不幸触电身亡。死者家属认为田老太太的惨死系电热水器漏电所致,便向装修工人以及生产厂家——深圳市火王燃器具公司索赔近28万元。10月10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据称,这是目前南宁市因使用电热水器导致消费者死亡而向生产厂家索赔金额最大的案例。

  今年初,家住南宁市建政南路的黎女士请王某对其房子进行了装修并于4月底装修完毕。5月3日,新装修好的房子第一次入祝黎女士的母亲田老太太在家里使用深圳市火王燃器具公司生产并负责安装的火王牌电热水器时触电身亡。

  广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质量分析报告》指出,事故现嘲供电线路敷设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排气扇开关控制的火线错接到电热水器使用的插座的地线上,而此时使用电热水器会造成人身触电死亡事故。”黎家认为,这主要是因为王某在房屋装修时错将电路上原应为地线的位置接为火线。

  黎家认为,火王公司的售后服务部门安装电热水器时,工作不负责任,疏忽大意、未尽到安全检查及提醒的有关义务即交付用户使用,且电热水器存在缺陷导致了受害人死亡事故的发生。

  为此,黎家将王某和深圳市火王燃器具公司起诉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田老太太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共计277375元。随后,深圳市火王燃器具公司向法院申请追加北京桑普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案的共同被告,从而使该案件显得更加错综复杂。据了解,深圳市火王燃器具公司与桑普公司签订了有关协议,该电热水器系由桑普公司生产后贴火王商标出售的。

  “正是由于王某和深圳市火王燃器具公司的有关人员在工作上的疏忽大意及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了此次触电导致受害人死亡事故的发生。”原告黎女士的代理律师、金卡律师事务所的戴红斌律师表示,这台电热水器本身没有装漏电保护装置,而且深圳市火王燃器具公司的南宁售后服务部在安装后并没有提醒消费者就交付使用导致悲剧发生,因此应承担法律责任。王某方面认为其装修完后已经检查交付,事故的发生与己无关。深圳市火王燃器具公司则认为线路敷设错误是事故发生的最直接原因。而桑普公司则否认该产品系由其生产的,“因为产品上面没有注明是由其生产的产地。”

  10月10日,青秀区人民法院对此人身伤害赔偿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各方围绕事故原因以及责任等进行的举证。最后,法院宣布由合议庭合议后再择日宣判。

  来源:当代生活报选稿:韦力萍作者:罗侠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