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保姆”关尊严什么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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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10:16 信息时报 |
赵志疆河南读者 记者从一些家政公司获悉,珠海出现专门照顾猫狗的“宠物保姆”。但有做过保姆的阿姨表示,过去做保姆,也都遇到过养宠物的家庭,需要照顾宠物,但这只是附带的工作,“现在让我们专门伺候一只动物,真的不愿意做,感觉很伤人。” 看得出来,在月薪不变的前提下,如果照顾宠物只是家政服务的一项附带工作,那么就是可以接受的;但是,把这项服务单独细分为一种职业之后,就不能为人所接受了。 其实,雇主之所以要把照顾宠物的服务单独提出来,无非是想通过专职的宠物保姆使自己的宠物能够得到更好的照顾,这事实上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家政人员的工作负担。但是这种举措却遭到了包括家政人员在内的许多人的反对,原因就是宠物保姆有损尊严,“是对人的侮辱。”人的尊严当然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宠物保姆真的有必要与人的尊严联系在一起吗? 在我看来,真正使人感觉到有损尊严的不是“宠物”,而是“保姆”。就像一位持反对意见的市民所言,“让人专门伺候一只动物,是对人的侮辱。”“伺候”是一个绝对的贬义词,如果拿掉后面的“一只动物”,换上“一个人”,这句话依然可以理解为“是对人的侮辱”。可以看出,在一部分人的眼里,保姆依然是一份以“伺候”为己任的职业,无论“伺候”的是谁,这份职业都是会损及个人尊严的。当“伺候”的对象变成宠物的时候,就更加令人难以忍受了。 然而,现代保姆的正式名称是“家政服务员”,它早就不同于封建时期“伺候人”的保姆了。但是时至今日,依然有人习惯于用那种老眼光来看待保姆,这对于保姆们来说,不仅是不公正的,更是有害的。一次次强调那些莫须有的“侮辱”,恰恰是对保姆们的一种“侮辱”。 事实上,不管工作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与保姆签订用工合同的都是雇主。也就是说,保姆所要服务的对象都是雇主本人,与宠物何干?只要雇主能够依法办事、礼貌待人,保姆的尊严又岂能会因此而受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