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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副厅级干部涉嫌受贿86万 被押上审判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14:41 新华网

  新华网浙江频道10月11日电宁波市检察院侦破一起副厅级干部涉嫌受贿大案。昨天,原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管委会副主任金若明,因涉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865000元,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押上审判台。

  现年57岁的金若明,被捕前系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曾任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管委会副主任。因涉嫌受贿罪,6月被逮捕,9月10日被宁波

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5月至2004年8月,金若明先后5次收受宁波市某金属有限公司总经理胡某某所送现金计人民币225000元。今年春节前,金若明在宁波开元大酒店,收受宁波大榭开发区某港埠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某某所送现金人民币20000元。

  自2001年2月至今年2月,金若明利用担任宁波大榭开发区经发局局长、中信大榭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市大榭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有关工程项目立项、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款支付、工程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和银行卡等物共计人民币865000元。

  案发后,金若明积极退清全部赃款。宁波中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祥生 焰明 胡轶笛)(浙江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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