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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设施设备收费透明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16:23 金羊网-羊城晚报

  2004年12月,东山区某花园业主潘女士因为怀疑物业管理公司收费不透明,把小区首层商铺的水电费摊到业主头上而拒交水费。类似的事情还很多,有些业主十分困惑:共有设施不多,但每月分摊电费却很多!草案新规《草案》第44条规定:建筑单位要对需要业主分摊电费的场地、设施设备应当在出售物业前安装独立的计量设备。物业管理企业应每月公布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水电数量、单价、金额及分摊方法,按实际支出和约定的收费方式向全体业主合理分摊。

  各方争鸣

  广东粤信物业公司李小俐总经理认为,分摊电费问题,需要供电局的配合,分摊计算方法不公开是不合理的。(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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