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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18:1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11日电自2001年国务院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以来,中国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取消和调整了一半以上的行政审批项目。

  新华网的报道称,中国政府行政审批行为逐步得到规范,改革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在严格规范审核的基础上,国务院68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共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1806项,占总数的50.1%,实现了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国务院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审改领导小组的要求,对取消审批后仍需监管的事项,加强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避免了管理脱节。对改变管理方式的审批项目,积极稳妥地移交给行业组织或社会中介组织自律管理。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建立健全审批公示、社会听证、专家咨询论证、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监督制约,规范审批行为。同时推行网上审批,提高工作效率。国务院审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订印发了《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搞好行政审批项目审核和处理工作的意见》等近30个政策文件,明确了改革的指导原则、基本思路、工作目标和方法步骤,对涉及的重要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办法,在改革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取得了新的进展。31个省(区、市)共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22000多项,占审批项目总数的一半以上;建立政务服务大厅3314个;738个省级部门实行了窗口统一办理,占应实行窗口统一办理的省级部门的95.1%;废止和修订规范性文件11073件;不少省(区、市)制定了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有些地方还成立了行政投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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