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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共同富裕”破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2:10 东方早报

  早报特约评论员 木乔责任编辑 魏英杰 刘景 任大刚

  10月11日,十六届五中全会在京圆满闭幕。这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会议公报指出,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这表明,在历经20多年改革开放后,中国正处于一个新的关键时期。

  “十一五”规划承前启后,关系中国发展全局,影响民族未来走向。五中全会提出:“十一五”时期,必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必须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必须加强和谐社会建设,必须不断深化改革开放。这“六个必须”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是“十一五”时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这些核心精神,经明年全国“两会”落实为“十一五”规划的具体内容后,将在未来五年贯彻执行。

  我们认为,在中央提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建设和谐社会的总体指导思路下,按“六个必须”基本精神制定并实施“十一五”规划,多年前提出“共同富裕”目标,其准确含义和实现路径均更显清晰。

  当前国际形势在继续发生深刻变化,和平发展仍是时代潮流,国家间融合与竞争也不断加剧,中国要真正崛起成为一个世界强国,必须进一步增强经济实力,全面提高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而在中国内部,不断拉大的城乡差别、区域差别,严重制约经济社会更快发展;不少地方在发展中单纯追求增长规模,经济质量和效益低下,生态环境遭到极大破坏;危机管理问题不断、重大安全事故频繁发生,改革与发展均是重任在肩。

  2005年是中国改革攻坚年,“十一五”则是改革攻坚期,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阶段。事关中国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决定中国前途命运的很多重大问题,将比较集中在未来5年里破题、攻坚。只有在这些深层次改革攻坚上取得成功,才能为后十年顺利发展打下坚实基矗

  改革的本质,是体制机制的创新,而创新的目的是提高效率,并确保更全面广泛的公平。农村税费改革、垄断行业改革、股权分置改革、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等,一系列关键领域的改革必须加速推进;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改革,更应当摆到突出位置重点攻坚。

  全面地看,中国改革与发展既拥有许多有利条件,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其中与亿万民众关系最紧密的,首推如何缩小不同人群的贫富差距和地域发展落差,这就需要准确定义并科学规划新时期的“共同富裕”之路。有人认为,既然中国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那么“一部分先富起来”以及贫富差距长期存在,都将是难以逆转的客观现实。一些专家学者近年来提出,所谓“共同富裕”,恐怕是遥不可及的梦幻,很难真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花结果。

  纵观全球,我们应当看到,许多实行完全市场经济的发达国家,虽然也存在不小的贫富差距,但其绝大多数国民可以比较充分地享受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福祉,特别是在一些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整个社会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相对协调,深层次社会经济矛盾并不突出。这就告诉我们,即使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也有办法控制贫富差距拉大,协调不同地域的发展落差。

  那么中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否实现、又如何实现“共同富裕”?结合五中全会有关“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我们认为,“共同富裕”不是新时期的平均主义,不是劫富济贫式的削高就低,更不是不要搞市场经济,而是要通过科学政策导向和有效制度安排,让各种资源配置得更合理,让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让不同人群更公平地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让不同地域协调发展。因此我们坚信,在五中全会有关建议指导下制定的“十一五”规划,将深入影响中国未来社会经济发展,极大推进现代化建设进程,让全体人民逐渐走向“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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