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证券高管坑掉公司1.2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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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2:13 京华时报 |
受审时频繁解释证券专业术语 本报讯(记者傅沙沙)一个精通证券业务,一个熟悉电脑技术,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两名硕士高管相互配合,挪用客户公款,给证券公司带来近1.2亿元损失。昨天,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由于案情涉及大量证券专业术语,俩受审高管多次停下来解释。 饶金良原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总经理兼长春桥路营业部总经理,朱捷原任长春桥营业部副总经理。上午9点半,两人被带进法庭,面无表情,朱捷一直深埋着头。两人都将责任推向对方,饶金良称违规行为均由朱捷操作,但朱捷表示其所做都是经饶金良批准的。 由于案情涉及证券专业知识,且饶、朱二人辩护时不断出现“空头”、“头寸”等费解的词语,法官不时皱起眉头。当饶金良在辩解中又一次带出“回购”这个专业术语时,法官询问国债回购的过程,但公诉方对专业术语的解释还是不够通俗。此时,证券专业硕士出身的饶金良临时充当起了“翻译员”,通俗地解释了这一融资运作模式。 据检方指控,2003年7月,饶、朱二人将客户的账户非法并入北京东方泰诚公司,并用该客户账内的2000万元购买国债,卖出国债回收的资金被东方泰诚公司提取,至今未还。2002年开始,两人又违规加入几百万张国债标准券在东方泰诚公司账户内,后交易获得近3亿元资金,这些钱也由东方泰诚公司提走未还。广东证券公司因此遭受近1.2亿元的损失。昨天,该案没有宣判。 ■专家说法 法官也需要专业帮助 北京大学孙东东教授说,在审理专业性较强的案件时,法官不了解部分专业知识是种普遍且正常的现象。除去法律知识外,法官不可能达到所有知识面面俱到的理想状态。 为解决此类问题,国外法院通常设立助理法官群,组织熟悉案件专业知识的人员协助法官,比如会安排对医学有研究的工作人员参与医疗类型案件的协助审理。孙教授建议,今后我国也可以考虑在相关专业法庭内设置研究室,以协助法官解决类似问题。事实上,海淀法院已具备一支高素质的博士法官群,在需要时能发挥作用,协助更好地断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