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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片方推演员柯蓝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2:13 京华时报

  作为《惊情神农架》主演柯蓝曾指责剧组破坏生态

  本报讯(记者傅沙沙)《惊情神农架》主演柯蓝曾对媒体指责自己所在剧组破坏神农架生态,许多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制片方之一中国电影集团将柯蓝和媒体中的新民晚报社告上了法庭。记者从中国电影集团的代理律师汪律师处获知,海淀法院前天已受理该案。

  中影集团诉称:今年6月14日《新民晚报》刊登了《“剧组造孽,我是帮凶”———柯蓝昨向自己主演的〈惊情神农架〉开炮》一文。该文未经任何核实,单方面引用影片主演柯蓝的言词,指责该影片剧组“破坏神农架自然保护区”,“偷猎金丝猴”等;次日,该报又继续刊登追踪文章,称剧组“偷猎金丝猴,其恶劣行为令人发指”,并配发了评论员文章;此后又继续刊发系列文章。随后,一些影迷在公开场合表示拒绝观看《惊情神农架》。

  中影集团认为,《新民晚报》在未核实基本事实情况下,仅凭柯蓝一面之词便指责剧组偷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金丝猴、破坏生态,并借此发表大量攻击性、煽动性甚至是诬蔑性的评论,其行为不仅违反了新闻报道的真实性,且严重侵害了中国电影集团的名誉,在全国范围内造成十分恶劣影响。中影集团为此向《新民晚报》和柯蓝索赔200万元。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柯蓝。当得知自己被起诉时,她感到十分惊讶。“这事情早就已经解决了,怎么还会起诉呢?”她表示当时是由于《新民晚报》“没有正确理解”她的意思,她与剧组方早已将此事解决。同时她证实曾收到过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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