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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助学金”值得推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2:15 东方早报

  责任编辑 魏英杰 刘景 任大刚

  北京市教委和财政局日前决定,自今年9月开始,对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等享受社会优抚待遇家庭的学生,每月发放100元或60元的助学金,并全部或部分减免学费和住宿费。

  众所周知,高中教育既不属于法定的义务教育,也不属于国家大力扶持的高等教育。虽然高中收费比大学低,但对一些困难家庭而言,供孩子上高中仍然是一项无力承受的负担。因此北京市的助学金,对于贫困生而言无异于雪中送炭。高中助学金制度值得借鉴和推广。

  推广高中助学金制度,切忌搞“一刀切”。在一些经济较发达、政府财力充裕的地区,可以逐步将高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范围;在一些经济不是很发达的地区,可以设立高中助学金制度,救助家庭贫困的高中生。而对于国家来说,目前针对大学生的助学优惠政策,也可以考虑适当面向急需救助的高中贫困生,让那些因家庭困难而上不起学的高中生,也能享受到来自国家、社会的关爱和救助。

  除北京市之外,还有一些省市将救助目光转向了高中贫困生。辽宁省政府提出的口号是:关心未成年人上完中小学,比关心贫困大学生更为重要。并为此制定了相关政策。

  提高全民文化素质主要还是依赖于高中教育(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等),如果大量贫困生连高中都上不了,势必会影响广大农村地区人口素质的提高。因此,采取各种措施救助高中贫困生,其意义绝不低于救助贫困大学生。上海市叶玮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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