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欣数码网收款不发货 退货要扣20%手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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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2:21 东方早报 |
早报记者 肖蓓责任编辑 方梅兰 向日欣数码网支付了30%的首付款,却怎么也等不到电脑,而要求退货时却要被扣除20%的手续费。近日,有关网络购物遭遇欺诈的投诉居高不下,对此,上海市消保委昨日发布今年第20号消费提示,网上购物不要轻意提供个人账号,尽可能“货到付款”。 最近,庞先生在日欣数码网上看中了一台4800元的电脑,于是通过网站购买电脑。网站要求先预付30%的款项然后发货,消费者验货后再付清余下款项。可庞先生汇款后却一直没收到电脑。其间,庞先生多次与日欣数码网联系催货,对方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庞先生无奈要求退货,日欣网站表示“可以退款,但是必须将已付款项的20%作为退款手续费。” 记者在日欣数码网上看到,该公司位于上海长宁区,自称是“一家以IT产品销售为主的商贸公司,其产品均为原厂家生产的全新行货,可以得到全国联保、有保修卡、开正规发票,由于是国家免检,免税商城,所以产品价格比市场便宜。”而记者拨通网站热线询问为何退货要付20%的手续费时,该网站竟然表示,“这是国家规定,这笔手续费是个人所得税。” 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网上购物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付款前应该对网站的电话、名称、地址等进行查实;尽可能运用“货到付款”或“邮局汇款”等方式,不要轻意提供个人账号;注意保存相关网页和付款凭证,以便事后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