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警贼勾结”案今日续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3:4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贵阳讯(记者 宋晓松)昨日上午9时许,成都车站派出所(火车北站)原部分警察“警贼勾结”窝案中被起诉的11人中的最后四人走上了被告席,据可靠消息称,法院将过一段时间才会对9日至昨日的庭审作出判决。另有消息称这11人仅是首批被起诉人员,预计今后还将有不少涉案人员将陆续被起诉,记者在起诉书中也看到了有涉案警务人员被列入另案名单,但这种说法没有得到有关方面的正面确认。昨日庭审到晚上10时10分才结束。

  昨日上午9时许,法官宣布开庭后,4名被告人程辉、冯桃、接正锦、张保观被陆续带到庭上。据参加旁听的朋友事后介绍,4人情绪比较平静,庭审中都认真地听着检方的多项指控,在法官要求其各自对检方的指控发表意见时,只有个别情节有人提出异议,对律师的辩护他们也听得格外认真。记者前晚从为接正锦辩护的四川刘范杨张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力律师处获悉,接正锦在此前被采取的是监视居住的措施,他将根据具体情况作现场辩护,不便提前透露辩护意见。据悉,昨日控辩双方就4人的徇私枉法罪名是否成立、情节轻重展开了激烈辩论。

  昨日,记者从一位愿意提供信息的有关人士处看到了对4人的起诉书,当中列出了检方指控4人涉及的具体行为———2000年9月至2005年1月,被告人程辉、冯桃、接正锦、张保观,共同或分别与智勇、林维、朱宁、王春、张勇、陶刚(均另案)等人共谋,在成都火车站候车厅值勤期间,明知王平、赖俊成、欧建等人系盗窃犯罪嫌疑人员,多次将王平、赖俊成、欧建等人放入火车北站候车厅盗窃旅客财物不查处,并以“班费”或“烤火费”名义收取盗窃犯罪人员现金人民币共计96300元。所得赃款由参与作案的警察私分,被告人程辉分得人民币19300元,被告人冯桃分得人民币12000元,被告人接正锦分得人民币20000元,被告人张保观分得人民币45000元。

  2000年11月份左右,被告接正锦明知所辖的王春、张保观、朱斌警组放盗窃犯罪人员进入火车北站候车厅盗窃旅客财物不查处,并收取盗窃犯罪人员的现金,对此放纵不管,还分别向王春、张保观、朱斌三个警组索要现金共计人民币7000元。

  因时间关系,10日的庭审内容还未完全结束,今日将继续开庭审理。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