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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兜售作品赚了11万 涉嫌侵权被提起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4:34 东南早报

  早报讯(记者许晓旋)这年头,脑子灵光的话什么都可以拿到网上去卖。厦门一男子因此“灵机一动”,在互联网上到处搜集企业管理、销售方面的视频讲座和课程,然后拿到互联网上销售,一年不到竟然让他赚了11万余元。这名男子不知道,自己这么做可是侵犯了人家的著作权,结果被公安机关逮个正着。近日,检察院以李某侵犯著作权罪向思明法院提起公诉。

  2004年6月至2005年4月,厦门男子李某在厦门市湖滨北路租了间房子,然后租用网络专线,并设立了两个网站。随后,李某在互联网上大量搜集企业管理、销售方面的视频讲座和课程,以及国内外著名咨询公司的咨询文章等文字、录像作品,然后未经作品著作人同意,擅自粘贴在自己设立的这两个网站上销售。

  李某同时在网站上公布了购买作品的方式方法和收款账户,以网站会员制的形式,要求顾客向其汇款。其中,李某要求顾客通过汇款付费购买下载账号从www.mmrc.net网站上使用FTP下载侵权作品,或要求顾客通过在www.mba8848.com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再汇款购买会员积分点数,随后通过支付积分点数直接从该网站上下载侵权作品。

  2005年4月26日,公安机关在李某住处将其抓获。据统计,从2004年6月至2005年4月,李某通过上述方法非法获利113561.9元。

  思明区检察院认为,李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录像作品,违法所得11万余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应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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