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十七个产煤市签下“关闭”责任书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4:56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据新华社成都10月11日电 今天,四川17个主要产煤市(州)有关负责人在省政府下发的“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责任书”上签字,保证完成煤矿限期整改和关闭任务。 四川省省政府向各地发出的“责任书”规定:凡无证非法矿井、关闭之后又擅自组织生产的矿井、一证多井非法挂靠的矿井、证照不齐擅自非法生产的矿井等11类矿井必须依法 关闭。四川省政府要求,对这些矿井只给一次整改机会,要将整顿内容落实到具体负责人,期限不超过2005年底,届时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布条件的一律关闭。 《人民日报》 (2005年10月12日 第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