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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短信 实行协调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5:07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杨富)昨日,省物价局、省气象局联合发出通知,公布了我省气象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通知称,气象有偿服务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用户委托开展气象有偿服务,即日起严格执行所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据了解,气象部门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气象预报信息和专项服务费、气候分析和气象资料服务费、防雷技术服务费、气象通信设施和网络技术服务费,其中气象服务单位

为用户提供手机短信、电话语音咨询等气象信息服务收费实行协调收费。国家财政和专项经费所支持的气象服务不得收费。服务单位应当与委托人根据本通知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签订服务合同,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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