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保险应自愿强行搭售太不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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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5:54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编辑同志: 8月10日早上7时50分,我从淮南市乘坐1260次长途客车,前往江苏省徐州市。在淮南市长途汽车站,售票员在未征求本人意见的情况下,在41元车票的基础上,搭售了一张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元保险一份。据在车上了解,所有乘客在淮南买票时,都被强行搭售了这份人身保险。 我认为,长途客车票本身就已包含人身保险的成分,另外要求参加保险,应该尊重旅客意见,允许其自由选择,不能强行搭售。淮南市长途汽车站这种强行向乘客搭售保险的行为,是一种强制性交易,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保险法》有关规定,损害了乘客利益。希望省报予以呼吁,有关部门予以查处。乘客:丁海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