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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少女误入“霸王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7:56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10月11日讯(记者刘洪智通讯员张斌堂董磊)11日,一名山西少女到山东探亲,因身上钱花尽想在济南打工挣点路费,不料却进了“霸王店”,不仅一分工资未得,行李也被店主扣留。在高速公路交警的协助下,她要回了行李工资。

  11日凌晨4时许,省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济南大队民警巡逻至济青高速公路下行线34公里时,发现路边有人沿着高速公路徒步行走。民警立即停车查看,发现是一位头发凌乱、衣

服单薄的少女。民警让少女上了巡逻车,询问得知,少女姓苏,山西临汾人,9月中旬到山东来寻找在泰安打工的表哥。由于带的钱不够无法坐车,想在济南打工挣点路费。她看到马路护栏上贴着的一些招聘广告,于是拨打了一家酒店的电话。一名自称是经理的男子告诉她在原地等着,酒店安排车过去接她。两个小时后,苏某坐上了酒店的轿车,但轿车却径直出了济南市区。一个小时后,车子到了章丘市一家酒店,苏某开始了酒店服务员工作。一个星期后,苏某觉得路费挣得差不多了,向店主提出离开,不料店主以酒店缺人为由,不但没有同意,反而将她的行李扣留,并安排专人看管她,不许离开酒店一步。11日凌晨1时许,苏某趁店里的人休息,偷偷跑了出来。由于不熟悉路,只好沿着高速公路朝济南方向走。

  了解到情况后,民警先将苏某带回大队,安排她吃饭后在队部休息,并与苏某在泰安打工的表哥取得联系。11日上午,民警与苏某一同赶到其打工的酒店要回了行李和工资。12时许,苏某与从泰安赶来的表哥见了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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