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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户业主“抱团”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8:37 武汉晚报

  “逾期交房”者遭遇“违约金”官司138户业主“抱团”维权

  本报讯(记者杨明安)昨日,经过连续两天开庭,江汉北路“江都仕嘉”138户业主“抱团”状告开发商一案在江汉区法院审理完毕。至此,我市今年起诉人数最多的房地产官司暂告一段落。

  庭上,业主诉称:按照购房合同,开发商应在今年7月31日之前,将已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商品房交付业主使用。今年7月31日,当业主们“准时”前去收房时,才发现房屋水、电、气都还没有全部开通,能证明房屋质量过关的竣工验收备案证也没办妥。

  “工程都没验收,怎么敢住?”房屋不能如期交付,给原准备高高兴兴入住的业主们泼了一盆凉水。时至8月20日,见开发商仍然拿不出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上述138户业主怒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开发商辩称:“由于水、电、气方面的原因,交房延期到了8月20日。这20天的赔偿金,自己愿意掏。”

  至于“竣工验收备案证”,开发商称,自己已将手续递交,审定系政府行为,不能约定时间。况且,经过努力,开发商已于9月7日拿到了“竣工验收备案证”。因此,业主还要求赔偿8月20号以后的违约金,开发商认为无理。

  本案将择日宣判。

  右图为业主向记者出示相关证据。熊波何晓刚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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